浅议最低工资法【28 Apr,2006】
制定最低工资实质上是一种政府对价格进行管制的行为。劳动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是工资率(月薪/年新/小时工资/计件工资等)。经济学追求的资源最优配置由自竞争下的市场均衡所实现。! s! s. G v! K, A) r
6 A9 L: F' }$ N 纯粹从经济学角度看,最低工资不是导致资源最优配置的最佳政策早已是学界的共识。事实上,旨在帮助穷人而制定的最低工资法,不仅无助于减轻贫困,而且还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作为政府人为干预劳动市场的一种方式,最低工资大大高于劳动力市场上的均衡价格(工资),从而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见上图),导致失业人数的急剧增加(图中有明确演示);此外,从社会政策角度来看,制定最低工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中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尤其是非熟练工人的劳动权益,但实施的效果却适得其反:这是因为在执行最低工资法规后,企业雇佣劳动的边际成本增加了,利润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企业必然裁员,这时自然是非熟练工人首先遭到解雇的厄运。那么,对于熟练工人而言,最低工资法是否发挥了好的效用?答案是极其有限,因为熟练工人的工资率实际中一般高于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获得的报酬在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和日常开支后,往往还有很大的一块边际剩余,因此,在实施最低工资法后,为了保持原有的利润不变并不断的增加利润,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雇主常会充分利用熟练劳力的价值替代非熟练劳动力,导致非熟练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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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K8 M2 b3 U8 R 现实事实也早就证明了实行最低工资法和就业是一种负相关关系。西方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实行最低工资法已有很多年,其结果是欧洲劳工市场缺乏弹性,造成劳工队伍有超过10%长期失业。因此,从根本上讲,作为一项经济政策,最低工资法试图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平衡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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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7 f7 r. t0 I/ o3 W 为什么法国要提高最底工资?为什么现实中最低工资法还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须知:公共政策是社会各种力量博弈竞争的产物,其实质是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而不是以单纯的经济学中追求的资源最优配置为目的!例如:工会是最低工资法的支持者。作为一种有效的选择性刺激手段,工会可以借助最低工资法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提高工会对于普通工人的吸引力。事实上,劳动者被划分为工会成员和非工会成员之际也就意味着工人队伍内部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变迁,工会成员在政府价格管制的庇护下,能够有效地阻止非工会成员的竞争,从而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占优地位 --- 也就是人为地制造工会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歧视。结果是,这一政策不仅不能起到激励更多工人就业的初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激励结构,从而阻碍了经济效率的增长(但这可不是工会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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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虽然最低工资法并不尽如人意,但在特定条件下,最低工资法是一种次优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均衡经济系统的可行方案。正如任何事物都会毁誉参半一样,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最低工资是很必要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作为价格管制的方式之一,最低工资的直接目的是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怎么解释?呵呵,听我细说。最低工资对具有人力资本优势的劳动者(已经有工作的高学历、有专门技能或特长者)影响甚微一样,原因就是上面提到的:这些人的工资率一般事实上远远高于最低工资线。为了进入高人力资本阶层,人们自然会更加努力地学习、接受培训,客观上提高了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本总和,而人力资本的积累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毫无疑问是必备条件。所以从长远看,最低工资并非一无是处!不过,这多少有些“歪打正着”的味道,呵呵。 8 l, @5 J8 \6 _9 o' n$ Q$ I0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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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举个例子。最低工资对一国的优势产业一般也无效,因为该产业的最低工资水平通常也是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有趣的是,这些产业虽然一般产品价格偏高,但因高工资支出而抵消了部分利润,从而有效缓解各产业利润及投入的巨大差距,保障产业结构的平衡和利润平均化规律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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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N5 L* V9 h8 c作为中国人,我总喜欢思考中国的事、说中国的事。我国目前还是处于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各地区、各行业的薪资报酬悬殊已是不争的事实,由此造成的直接恶果是劳动力要素既缺乏激励,又缺乏正常的流动,导致多年来一些发展不足的部门,一些弱势产业长期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原有劳力不断流失,投资非常有限,产业结构失衡严重化。最低工资可以改善这种情况,因此我认为科学、恰当的最低工资至少对我国某些劣势产业还是会有积极作用的。一国在产业结构尚未完善时,政府在宏观经济的发展中应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各种经济立法手段实行宏观调控,构筑良好的产业结构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B. ~* o1 F( n7 O5 S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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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政策都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取舍,而发展经济的终极目的绝不仅仅是资源的最优配置。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勇于承担风险、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率先在经济转轨中大展身手,并取得了巨大收益(爱打口水仗的朋友也许这时会把官倒、腐败扯进来。呵呵,这不是本人该帖要讨论的范围,恕不奉陪)。改革初期的主要目的是属于帕雷托改进状态,谁也无法否认我国社会全体成员的生活条件和收入水平纵向比较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不过,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逐渐意识到,“无人受损人人受益”的帕累托式改革已无法做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每一项政策对不同的社会成员有不同的利益影响,政策的调整必然引起利益的再分配,因此,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尽量地照顾到社会成员的大多数,只有这样,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从而保证改革的成果和经济的增长。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的重要关头,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首要目标,只有赢得广大社会成员的支持,尤其是为数众多的弱势成员的衷心拥护才能增强社会共同体的凝聚力,为政府的合法性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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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X( U" w- \5 h 如上所述,最低工资的正面作用也不容忽视,毕竟它是实现社会公正理念的现实途径。众所周知,追求公平是实现社会发展的诉求,而社会发展的宗旨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是不断提升生活质量的发展。简而言之,经济学应该讲“道德”,应同时关注并增进经济自由和经济公正两大目标,经济发展的过程不能使社会中境况最差者的情况更加恶化,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发展水平恰恰取决于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作为社会群体之一的弱势群体如果被忽略的话,以人为本的发展只能是一句空喊的口号,所以,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对拓展人的自由发展作出实质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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